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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发7条公告!涉及江北28个片区,新一轮拆迁即将开始!



近日,江北浦口区一批地方传来拆迁消息

涉及道路与河道建设

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

(宁(浦口区)拟征告(2023)6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》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》(宁政规字〔2022〕4号)有关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,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,启动浦口高新区科创片区现状道路改造工程二期-浦云路土地征收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目的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通信、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。

二、征收范围

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、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中圩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陈庄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河湾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前进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心圩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糟坊组范围内。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。

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准。

三、公告期限

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。


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

(宁(浦口区)拟征告(2023)7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》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》(宁政规字〔2022〕4号)有关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,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,启动浦口高新区科创片区现状道路改造工程二期-象贤路土地征收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目的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通信、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。

二、征收范围

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王圩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河湾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糟坊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元庄组、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木朋组、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中心组范围内。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。

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准。


三、公告期限

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。


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

(宁(浦口区)拟征告(2023)8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》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》(宁政规字〔2022〕4号)有关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,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,启动浦口高新区科创片区现状道路改造工程二期-紫创路土地征收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目的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通信、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。

二、征收范围

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浦街道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糟坊组范围内。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。

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准。

三、公告期限

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。


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

(宁(浦口区)拟征告(2023)9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》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》(宁政规字〔2022〕4号)有关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,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,启动浦口高新区科创片区现状道路改造工程二期-西江路土地征收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目的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通信、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。

二、征收范围

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河湾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黄村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大村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心圩组、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李所组范围内。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。

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准。

三、公告期限

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。


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

(宁(浦口区)拟征告(2023)10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》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》(宁政规字〔2022〕4号)有关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,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,启动浦口高新区科创片区现状道路改造工程一期-虎桥路土地征收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目的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通信、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。

二、征收范围

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宋村组、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中圩组、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范围内。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。

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准。

三、公告期限

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。


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

(宁(浦口区)拟征告(2023)11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》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》(宁政规字〔2022〕4号)有关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,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,启动秋江路土地征收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目的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通信、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。

二、征收范围

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桥林街道、桥林街道石碛社区胜利组、桥林街道勤丰村丁桥组范围内。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。

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准。

三、公告期限

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。


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

(宁(浦口区)拟征告(2023)12号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》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》(宁政规字〔2022〕4号)有关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,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,启动康平路东方红河桥梁土地征收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目的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通信、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。

二、征收范围

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浦街道范围内。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。

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准。

三、公告期限

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。



来源| 南京浦口区人民政府 

编辑| 新江北报融媒体中心 梁雅欣

责编| 刘瑞

主编| 江风楚韵

责校| 唐肖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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